一、事项名称
健康教育。
二、办理依据
1、《国务院关于印发 “十三五”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的通知》(国发〔2017〕9号)“十三五”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清单 健康教育 。
2、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(第三版)》:“健康教育服务规范。
三、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
荣成市人民医院。
四、申请条件
口头申请。
五、基本流程
1.门诊患者,由接诊医师、导医人员、预检分诊人员进行健康教育服务;
2.住院患者,由病区的医生、护士进行健康教育服务;
3.社区居民,如有需要,由社区向我院申请,我院组织相应医护人员到社区进行健康教育。
4.门诊大厅、候诊区、病区等处通过看板、视频播放机、扫描健康宣教二维码、宣传单等形式进行健康知识宣教。
六、收费依据及标准
不收费。
七、办理时限
无。
八、咨询方式
荣成市人民医院各门诊、病区。